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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化专利费用政策工具 促进专利事业高质量发展

发布时间:2021-11-19 阅读量:570 来源:

  《中国知识产权报》2021年11月17日第11版,刊登题为《优化专利费用政策工具 促进专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文章。本文作者系北京国专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洋、业务部主任雷静。

  文章内容如下:
 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“十四五”期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,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。近年来,我国专利申请量已经高居全球首位,当务之急是提高专利质量。通过调节专利费用来过滤低质量申请,是提高专利质量最直接和有效的手段之一。长期以来,我国专利费用政策尚未得到充分研究和运用,现行专利费用标准已经难以满足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,亟需进行调整和优化。
专利费用政策的演变
  专利费用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有关专利申请、授权和维持费用的总称,决定专利费用缴纳标准和缴纳方式的政策即为专利费用政策。在我国,专利费用政策不仅包括专利标准本身,还包括专利减缴政策、以及地方出台的专利资助政策等。
  从专利费用标准的演变来看,自专利法1985年实施以来到2001年,专利费用标准调整了4次,除了费用品种的增减外,无论申请阶段还是维持阶段,费用金额呈现明显上涨的态势。但从2001年起,我国就再未修改过收费标准,现行申请费和维持费标准基本上是200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75号公告确定的标准。20年来,国内生产总值、物价指数显著增长,相应的审查成本也明显提升,但我国专利费用标准并没有相应调整优化。
  从专利减缴政策的演变来看,自1987年以来主要经历了7次大的修改,总的趋势是:费减额度不断扩大,费用减缓比例由最初不超过50%,最后变为个人85%,单位70%;费减年限不断延长,从最初的3年,延长到6年,到2018年进一步延长到10年;费减门槛不断降低,相当数量的企业和个人满足缴费困难条件而享受费减政策。
  从专利资助政策的演变来看,自上个世纪末以来,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创新和专利申请行为,普遍对专利费用进行补贴,全国几乎所有省份都出台了专利资助相关规定,进一步降低了申请人和权利人的成本。不可否认,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、追求专利数量布局的特定发展阶段,专利资助政策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。但随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启动推进,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日益迫切,传统专利资助政策的弊端日益明显。由此,各地专利资助政策逐渐转向和调整。首先,资助对象由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转向发明。其次,资助阶段由申请阶段资助转向授权以后资助。再次,资助金额由全额资助、重复超额资助转向部分资助。2021年1月,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》下发,明确要求到2021年6月,取消对专利申请的资助;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资助,到2025年全部取消。专利资助政策已经基本完成了其历史使命,在经历了普遍设立,转型调整两个阶段以后,进入了逐步退出的阶段。
对专利申请行为的影响
  在现行专利费用政策的影响下,我国专利费用结构呈现出明显的“前轻后重”现象,即我国申请阶段和维持阶段前期收费很低,维持阶段后期收费迅猛增加。这一结构与主要国家的费用结构组成不太相符。
  以中美欧日韩五大局的专利费用做比较。在申请阶段,我国申请费用在五个大局中是最低的,略低于韩国,远远低于美国、欧洲和日本,主要费用总计仅为美国的1/3、日本的 1/6、欧专局的1/7。如果算上减缴政策和地方资助政策叠加效果的话,我国专利申请成本更低。
  进一步比较五局的维持年费标准,可以看出,我国20年整体收费标准并不低,与美国、韩国、日本水平大体相当,约是欧洲的1/2。但从专利费用结构来看,我国呈现出明显的前轻后重的现象。即前5年的费用总额仅为全部费用的1/35,前10年的费用总额仅为全部费用的1/6。从前10年收费标准来看,我国远低于美国和欧洲,约为美国的1/3、欧洲的1/5。  
  专利费用起着经济杠杆的作用,其费用增减会极大的影响专利申请行为。从实践来看,选取我国费用政策变化比较大的几个时间段可以看出,随着专利实际费用的调低,个人特别是企业申请专利数量大幅度增加。从专利维持行为来看,2016年以前专利维持年限长期徘徊在平均6年以下。直到2016年和2018年,我国两次延长费用减缴期限(分别延长到6年和10年)以后,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明显增长,可以预计这一政策效应还会延续,我国专利维持年限还会继续延长。
  而从2020年中国专利调查统计报告结果来看,更高比例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提高专利费用会减少低质量申请,从而提高专利申请质量。而降低年费将引发低质量专利维持年限的延长,加剧专利丛林效应。企业和社会公众也期望适当提高专利费用以推动专利质量提升。
优化专利费用政策的思考
  走出认识误区。长期以来,我国在费用标准、减缴政策、资助政策综合叠加作用下,事实上实施了申请费用低、初始年份年费低、后续年份年费高的费用结构。这种政策取向的主要原因,在于我们始终把专利费用看成单纯的行政事业型收费,并从“放管服”的角度出发,认为降低收费是在减轻权利人的负担,认为专利费用越低越好。这种认识有其片面性,专利费用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,可弥补审查、维护等成本,而它更重要的功能是作为一种经济杠杆,促进低价值专利提早进入公开领域。由于存在认识误区,不断降低专利申请和初始维持成本,使得很多本来质量和价值不高的专利申请进入到专利流程中来。在所谓“降低专利申请负担”的同时鼓励了大部分价值不高的专利申请,而给专利制度运行带来巨大的后续成本。
  优化费用政策。当前,地方专利资助政策正在逐渐削弱甚至退出。然而,从最新统计来看,专利申请数量增速并没有放缓的迹象。此外,从专利质量来看,筛查出来的非正常申请仍然保持一定的比例。因此应从另外两类费用政策入手,及时修订费用标准,并改革费用减缴政策,以进一步发挥费用对低质量申请的过滤功能,推动专利高质量发展。为此建议,一是改革减缴政策。将该政策落实到真正存在缴费困难的群体上,严格条件审查,提高条件门槛,将享受减缴优惠的比例控制在20%甚至10%以下,同时考虑适当缩短减缴年限,切实改变减缴政策的普惠性质。二是优化费用标准,在费用总额基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,优化专利费用结构,使得前端和后端费用比例更加合理。一方面提高申请费用,适当增加初始阶段维持费用,另一方面适当降低维持年限较长的专利年费。
  培育专业机构。在专利费用不高的情况下,专利权人对专利成本支出不敏感,往往是初期要求全部缴费维持,而超出一定期限(比如十年),费用大幅上升后,又出现大范围普遍放弃的现象。今后在专利申请费用和维持费用增加的条件下,会促进企业和个人更加关注申请的收益和成本,更加需要提升做好专利费用筹划和取舍专利的能力。建议培育专业化费用管理和服务机构,帮助企业合理规划专利费用,科学评估价值和绩效,从而催生更多高质量高价值的专利申请,并使得真正高价值专利得以维护。长此以往,专利事业必将向高质量的方向发展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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